2006年2月10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焦点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异乡团聚共享温馨元宵
本报记者 蔡亮/文 陈立波/摄

  “团圆”并非一定跟“回家”连在一起,身处异乡的人,只要亲人能在一起,眼前的红灯笼和老家的一样圆。异乡一如故乡,也有家。
  ——编者

  龚建国拎着大包小包,喜滋滋地走在杭州街头。大女儿丽丽和小女儿红红一前一后跟着爸爸,蹦蹦跳跳,可爱得像两个洋娃娃,两双大眼睛好奇地环顾着周围的高楼大厦。“娃娃第一次出远门,大的6岁,小的5岁。”老龚放下包袱,开心地笑着:“今年我们一家到杭州团圆。”
  龚建国一家来自安徽农村,夫妻俩到杭州已有好几年了,此前女儿丽丽和红红丢在老家由爷爷奶奶托管。“我们也舍不得把孩子丢下,但是家里穷,不出来不行啊。”老龚有些为难地说。“别看两个娃娃年纪小,已经会帮家里干活了。家里人下地干活,两个娃还会帮着送饭送水。”
  不过,和女儿相隔千里,总是让老龚夫妻俩放心不下。遇到过年过节,夫妻俩就更思念远在家乡的女儿。“去年因为手上有活,我们两个都没回家过年。过年那几天,看到别家的孩子都穿着新衣服,由父母带着逛街,心里真不是滋味啊。”
  2005年龚建国和妻子打工的收入还不错,共赚了1万多块钱。除去回家的路费和其他开支,还存下了8000多。龚建国和妻子合计了一下,考虑到杭州的打工环境不错,自己也有了一些存款,决定把女儿带到杭州来。“年后她妈妈先来了。我把家里的事都安排好,带着她们两个过来。”老龚说,虽然带女儿来杭州打工开销会增加不少,但是毕竟一家人能够团聚在一起,互相也有个照应。
  “我想带她们来看看大城市。等年纪够了,就在这里上学,以后只要她们肯读书,还要考中学大学。钱么我们可以打工赚,平时省一点就行了。一家人在一起是最重要的。”老龚想得很远。
  眼看就要到元宵节了,这是龚建国一家在异乡过的第一个元宵。“带老婆孩子去西湖玩玩,买点好吃的。过节么,一家人好不容易在一起,应该庆祝庆祝。”老龚一脸憧憬,像个孩子。